目的:確立員工行為、表現及責任準則,以利于員工進行自我糾正和自我改善。
確立這些準則并非要限制任何人的權力,而是幫助大家更加和諧地工作,這樣才能確保向客戶提供有效且優質的服務。
確立的準則是合理的。它允許員工某些必要的個人行為,這些行為必須是安全有效的。上級或部門主任會時刻提醒員工遵守部門規章,一旦部門規章有所調整,他們會立即通知員工。
公司相信如果明確提出要求,員工會遵守要求并愿意這么做。上級的責任之一即是要讓員工知道該如何完成工作。而且,公司的方針是使每一位員工得到足夠的機會充分表現自己。
方針:處分等級逐級上升,給予當事員工足夠的機會糾正錯誤。其中并沒有明確規定多少次口頭警告后才給予書面警告或多少次書面警告后才予以解雇。具體處分措施視以下因素而定:
· 違反了哪些規定
· 違規行為的嚴重程度
· 時間間隔及員工對先前處分的反應
· 員工以往的工作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