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我在北京一家公司上班,由于個人原因 08 年離職,一年之內未繳納社會保險,不知我個人 的社保賬戶會不會刪除,如果我重新在一家新公司上班,能否連接上,空出一年未繳納的保險能夠 補上,需要什么手續? 問題補充: 問題補充: 離職后,未找到新工作前,社保賬戶會被刪除嗎?如果進入一家新公司(未繳納的一年保險不補交 的話),新公司的社保與原公司的社保是否能統計在一起,原公司的繳納的社保會作廢嗎? 最佳答案 1.你的社保帳戶不會被刪除 你的社保帳戶不會被刪除. 你的社保帳戶不會被刪除 2.如果你再到新的公司去工作的話,你的社保會與之前的繳納年限與金額銜接,但中間斷保不計入繳 費年限內.也就是說可以累計,中間斷保無所謂. 3.不用辦理補繳,因為跨年補繳是要收滯納金的,且手續繁瑣,所以沒必要補繳,如我上面說到的,社保 政策是累計繳費年限及金額的. 4.所以你放心,你原公司的社保不會作廢,因為社保的識別系統是按身份證號碼來識別的,新公司為你 續保的時候,只需要辦理增員即可,你的社保繳納信息就會體現在社保中心的系統里. 但上述這些都只僅限于繳存地,也就是第二家公司續保業務仍在北京辦理.跨市是不適用上述政策. 社會保險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及失業保險, 社會保險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及失業保險,也 是就常說的五險。在這五險中,只有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不用個人繳費,其他三個保險都是由用人 是就常說的五險 單位繳費部分和職工個人繳費部分構成。 繳納社會保險費應由參保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應繳納部分,單位負擔部分由單位繳納。 你說的要補以前年度欠繳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應按補繳年份當年本人工資計算(如果工資底于上 年度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 60%的, 按上年度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 60%計算繳費, 如果 按上年度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 300%計算繳 高于上年度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 300%的, 費)。不能按照 09 年最新工資為繳費基數。
(一)、符合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但尚未參保的單位和職工,按照現行基數和費率補繳基本 養老保險費。
補繳時間分別為: (1) 市屬國有企業及其固定制職工,1988年3月1日起實行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 自 職工 1988 年 3 月 1 日前參加工作的,自 1988 年 3 月 1 日起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1988 年 3 月 1 日后參加 工作的,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2)部、省屬國有企業及其固定制職工,自 1991 年 10 月 1 日起實行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職 工 1991 年 10 月 1 日起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1991 年 10 月 1 日后參加工作的,自參加工作之日 起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3)集體企業及其固定制職工,自 1990 年 11 月 1 日起實行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職工 1990 年 11 月 1 日前參加工作的,自 1990 年 11 月 1 日起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1990 年 11 月 1 日后參加工 作的,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4)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的合同制工人,自 1984 年 12 月 1 日起實行繳納基本 養老保險費制度。1984 年 12 月 1 日后參加工作的合同制工人,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補繳基本養老保 險費。 (5)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的臨時工,自 1992 年 7 月起實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 費制度。1992 年 7 月 1 日后招用的臨時工,自招用之日起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6)外商投資、私營及其他各類企業和職工,自 1995 年 1 月 1 日起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 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職工 1995 年 1 月 1 日后參加工作的, 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7)職工工作單位變更,原工作單位未參保,現若本人愿意承擔費用,可按上述第 1 至 6 條條規 定,相應確定補繳起始時間。 2、凡 1995 年 12 月 31 日前參加工作的,并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2002 年 1 月 1 日以后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滿 10 年不滿 15 年,在辦理退休手續時,若其所在單位為職工一次性將養老保險金補足至 15 年,則按省政府辦公廳皖政辦[2002]30 號文件第 8 條計算 養老金待遇;若不補足 15 年,則按皖政辦[2002]30 號文件第 11 條計算養老金待遇。補繳基數按 該職工退休前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實際繳費工資,補繳的費率按單位現行繳費費率。補繳后社會保險 經辦機構不補記個人賬戶。個人不補繳費用。
(二)失業保險 符合參加失業保險規定但尚未參保的單位和職工,按照現行基數、原費率補繳失 業保險費,補繳時間分別為: 1、 國有企業及其職工自 1986 年 10 月 1 日起實行失業保險費。 1986 年 10 月 1 日以前參加工作的, 自 1986 年 10 月 1 日起補繳失業保險費;1986 年 10 月 1 日以后參加工作的,自參加工作之日起 開始補繳失業保險費。 2、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中方職工、高新技術開發區的職工,自 1993 年 1 月 1 日起補繳 失業保險費。1993 年 1 月 1 日以前參加工作的,自 1993 年 1 月 1 日起補繳失業保險費;1993 年 1 月 1 日以后參加工作的,自參加工作之日起開始補繳失業保險費。 3、 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自 1995 年 5 月 1 日起補繳失業保險費。1995 年 5 月 1 日以前參加 工作的,自 1995 年 5 月 1 日起補繳失業保險費;1995 年 5 月 1 日以后參加工作的,自參加工作 之日起開始補繳失業保險費。 4、 事業單位及其職工,自 1999 年 1 月 20 日起實行失業保險費。1999 年 1 月 1 日以前參加工作 的,自 1999 年 1 月 1 日起補繳失業保險費;1999 年 1 月 1 日以后參加工作的,自參加工作之日 起開始補繳失業保險費。 (三)醫療保險 根據合政[2002]168 號文件規定,凡屬市政府 82 號文件規定范圍內生產經營正 常的企業及民辦非企業單位,應于 2002 年 11 月 30 日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2002 年 12 月 1 日以 后參加參保的單位,須補繳自 2002 年 12 月 1 日起至參保之月的基本醫療保險費,2002 年 12 月 1 日后新成立的單位,自成立之月起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從成立時間開始繳費 現在的政策下就是這樣,不保險很難,人才職介給你補的話,除非是他們的錯誤造成的,才有可能 補而且現在補也不便宜呢,真的你現在只有找黑中介或者熟人了,不過作假的東西要很多,比如勞 動合同、原始的工資收入憑證那些,社保中心批了就能補。 02-04 如果你有工作單位,那單位沒給你上保險,那么恭喜你了,你只要去勞動部門投訴就可以了, 肯定能補。養老保險可以補繳,但是會承擔相應的滯納金。如果是單位未交,可以要求單位補繳。 但是如果醫療保險中斷 3 個月后就不能計算連續年限了。 生育險是可以補交的,你可以要求你單位幫你補交,否則你可以叫你公司付給你生育險的錢!否則 可以去勞動局投訴你所在的公司! 你以前買的生育險如果自動轉到了現在的公司的話,生育險是可以累計的! 醫療保險是可以補繳的。 國家開始實行醫療保險制度大約在 2001 年前后。 醫療保險一般不用補交, 但是各地區的規定不同,有的地區規定必須補繳,有的地區規定可以補繳,也有的地區規定不到退 休時間不準補繳,是否需要補繳,應當視本地區的規定而定。 醫療保險在退休時必須積累一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 ,一般規定為 20 年-30 年,并且實 際繳費年限必須達到 5 年(或 10 年) ,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費終身享受醫療保險保障待遇。如果在 退休時的累計繳費年限不足規定要求,可以按當時的費率標準補交所差的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視同繳費年限是指在當地實施醫療保險制度以前, 個人的經勞動部門認可的連續工齡和在養老保險 制度實施以后連續交納養老保險的時間(年限) 。 失業保險可以補繳,但是必須是由單位進行補繳,個人不能補。 如果你們當地是 5 險合 1,那么就要一起繳納, 如果未實行 5 險合 1,那么可以單獨交納! 單位一般不會單獨為你繳納的,通常單位未必會這么做, 單位一般不會單獨為你繳納的,通常單位未必會這么做,即使單位愿意單獨為 某人繳納,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未必會同意的。 某人繳納,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未必會同意的。
(三)工傷保險不可以補交,如果在未繳納工傷保險期間發生共傷,職工工傷所產生的費用由單位承擔! 養老保險可以補繳,但是會承擔相應的滯納金。如果是單位未交,可以要求單位補繳。但是如果醫 療保險中斷 3 個月后就不能計算連續年限了。 生育險是可以補交的,你可以要求你單位幫你補交,否則你可以叫你公司付給你生育險的錢!否則 可以去勞動局投訴你所在的公司! 你以前買的生育險如果自動轉到了現在的公司的話,生育險是可以累計的! 醫療保險是可以補繳的。 國家開始實行醫療保險制度大約在 2001 年前后。 醫療保險一般不用補交, 但是各地區的規定不同,有的地區規定必須補繳,有的地區規定可以補繳,也有的地區規定不到退 休時間不準補繳,是否需要補繳,應當視本地區的規定而定。 醫療保險在退休時必須積累一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 ,一般規定為 20 年-30 年,并且實 際繳費年限必須達到 5 年(或 10 年) ,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費終身享受醫療保險保障待遇。如果在 退休時的累計繳費年限不足規定要求,可以按當時的費率標準補交所差的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視同繳費年限是指在當地實施醫療保險制度以前, 個人的經勞動部門認可的連續工齡和在養老保險 制度實施以后連續交納養老保險的時間(年限) 。 失業保險可以補繳,但是必須是由單位進行補繳,個人不能補。 如果你們當地是 5 險合 1,那么就要一起繳納, 如果未實行 5 險合 1,那么可以單獨交納! 單位一般不會單獨為你繳納的,通常單位未必會這么做,即使單位愿意單獨為 某人繳納,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未必會同意的。 工傷保險不可以補交,如果在未繳納工傷保險期間發生共傷,職工工傷所產生的費用由單位承擔。